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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电动自行车的通知(九)
2025-06-27 15:35     (点击: )

校内各单位:

前期,保卫部已多次下发通知统计校内人员电动自行车车辆信息并将统计的信息上传至非机动车管理系统。今天上午,在给校内人员办理校园通行标识时发现存在部分问题,主要是部分师生信息未提交或提交的信息与个人电动自行车信息不一致、部分单位统计了师生信息但未报送、部分师生有新购车辆等。为满足校内人员使用电动自行车需求,现面向校内人员最后一次统计电动自行车车辆信息。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充分统计清楚未提交的校内人员正确的电动自行车车辆信息,并于6月28日上午12:00前提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aoweibu@sxnu.edu.cn,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后送至保卫部207办公室。

注:

1.本次统计信息为最后一次统计信息,此次统计后将不再统计。

2.请各位师生提交电动自行车信息时务必核对清楚,避免后期修改的麻烦。

3.查看个人电动自行车信息是否提交的方式是按照6月26日下发的《关于为电动自行车办理校园通行标识的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如可申报成功,则证明已经提交,如申报不成功,则需提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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