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科是学校消防委员会的基层办事机构。在保卫处分管副处长的领导下,认真开展各项安全防火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消防方针、政策;结合学校各校区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校园防火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落实。
3.负责做好全校防火安全管理工作。深入基层检查、指导、督促、协助重点防火单位和部位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落实防火安全岗位责任制。
4.受校消防委员会的委托,认真做好每届《山西师范大学消防安全责任书》的制定、修改、签定、落实、检查工作。
5.负责消防经费计划,消防器材、设备预算购置、配发维修、保养工作。
6.制定灭火抢险火灾作战方案。指挥扑救火灾、抢救人员物资。组织参加和配合调查火灾原因,查处火灾事故责任人。
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认真开展灭火、抢险、救灾训练。提高他们防火抢险救灾的作战能力。
7.认真组织全校性防火安全大检查。发现火情、火险隐患要立即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限制整改。整改期间要亲自到现场检查、指导、督促。
8.广泛深入开展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深入群众依靠义务消防人员,依靠各级党政领导,收集、整理、编写一些防火工作做的好的典型单位、部门、领导、群众等好人、好事,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教育广大师生群众,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和执行防火管理法规的自觉性。
9.逐渐建立健全重点防火部位的安全管理档案资料。认真总结、分析、研究,摸索经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提供领导决策。
10.认真组织、筹备召开全校性防火安全工作总结表彰大会。进一步加强和推动全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1.和兄弟科室密切配合,互相支持,相互帮助,完成保卫领导安排部署的各项"严打"、"清查"、"统一行动"等中心工作。
12.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