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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卫队职责范围
2009-03-11 00:00 zhanghua  审核人:   (点击: )

    1.校卫队是保卫(部)处下属一支半军化管理的校园安全保卫队伍。在治安科领导下,负责学校内部治安秩序、门卫、接待、传达、公共场所、车辆交通、重点安全部位等执勤、巡逻、守护任务。确保校园治安秩序良好,为教学、科研、后勤营造一个安定优良的育人环境。

   2.负责校区门卫管理、接待、登记、传达,对可疑人员和出入车辆检查、验证。控制游商小贩及社会闲杂人员等进校内。

   3.负责校园道路交通、机动车辆通行、停放管理,维护校园治安交通秩序,纠正违章车辆,对骑车带人及一般性交通违章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4.协助维护好群众性集会和大型公共场所、运动场地等治安秩序,确保师生群众活动安全。

   5.负责对"五管、要害"部位、重点防火部位、行政、教学、科研、外专楼等办公大楼,以及对治安形势比较复杂的区域和地段进行重点执勤、检查、守护。

   6.负责对校园各类摊点的规范管理工作。负责清除窜入校园和教学、行政、公寓等办公楼、宿舍楼内的各种推销产品、广告及张贴传单、海报等闲杂人员。有权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警告、罚款、没收扣留产品、广告、等处罚。

   7.发生各类案件后负责保护现场,配合案件的侦破工作。

   8.协助治安科对校园暂往流动人口进行清理整顿工作。

   9.协助消防科开展灭火、抢险、救灾工作。

   10.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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