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部门首页  部门概况  部门职责  办事指南  通知公告  活动展示  安全教育  政策法规  武装工作  处长信箱 
欢迎光临山西师范大学武装保卫部(处)主页!
 
综合科职责
军事教研室工作职责
校园安全温馨提醒(十六)
校园安全温馨提醒(十五)
校园安全温馨提醒(十四)
保卫部召开近期工作安...
关于校园非机动车现状...
校园安全温馨提醒(十三)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部门职责>>正文

 

军事教研室主任职责
2009-03-11 00:00 zhanghua  审核人:   (点击: )

军事教研室主任在分管书记、校长领导下工作,其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教研室建设总体规划,拟定教学计划和工作总结。

二、负责组织教研室人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负责组织实施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教学,督促检查指导教学和教学保障工作。

四、负责向党委和上级军事机关的请示、报告工作。

五、负责联系、协调承训部队等事宜,安排部署军事技能训练期间的各项工作。

六、负责组织教师备课、试讲和教学科研工作。坚持教研室例会制度,及时听取各方面对教学情况的反馈,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七、负责军事理论课考试的命题、监考、评卷、登分、成绩上报等工作的督促检查。

八、关心全体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和学习,调动工作积极性,干好本职工作。

九、负责组织完成校党委、校行政和上级军事机关交给的其它工作。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山西师范大学保卫部(武装部)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339号
电话:0351-2051142        邮编:030031        制作与维护:张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