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教研室主任在分管书记、校长领导下工作,其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教研室建设总体规划,拟定教学计划和工作总结。
二、负责组织教研室人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负责组织实施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教学,督促检查指导教学和教学保障工作。
四、负责向党委和上级军事机关的请示、报告工作。
五、负责联系、协调承训部队等事宜,安排部署军事技能训练期间的各项工作。
六、负责组织教师备课、试讲和教学科研工作。坚持教研室例会制度,及时听取各方面对教学情况的反馈,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七、负责军事理论课考试的命题、监考、评卷、登分、成绩上报等工作的督促检查。
八、关心全体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和学习,调动工作积极性,干好本职工作。
九、负责组织完成校党委、校行政和上级军事机关交给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