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部门首页  部门概况  部门职责  办事指南  通知公告  活动展示  安全教育  政策法规  武装工作  处长信箱 
欢迎光临山西师范大学武装保卫部(处)主页!
 
综合科职责
军事教研室工作职责
校园安全温馨提醒(十六)
校园安全温馨提醒(十五)
校园安全温馨提醒(十四)
保卫部召开近期工作安...
关于校园非机动车现状...
校园安全温馨提醒(十三)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部门职责>>正文

 

军事理论课示教试讲制度
2009-03-11 00:00 zhanghua  审核人:   (点击: )

一、试讲由军事教研室组织实施,凡是新教师或新开课程都要进行试讲。

二、对重点、难点课程,教研室应于每期开课前15天内组织第一次试讲。

三、试讲的时间由教研室主任确定,提前通知试讲者做准备,并通知有关人员准时参加。

四、试讲后教研室应及时组织讨论,就讲课内容、教学方法,语言表达、知识的准确性和多媒体课件的制作等情况进行讲评,提出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

五、试讲教师要虚心好学,善于听取各种不同看法和意见、取人之长、补已之短。

六、试讲可根据教师讲授情况,进行一次或多次,直至授课内容、教学方法、熟练程度等符合要求时,经教研室领导批准方可授课。试讲不过关者不准授课。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山西师范大学保卫部(武装部)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339号
电话:0351-2051142        邮编:030031        制作与维护:张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