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部门首页  部门概况  部门职责  办事指南  通知公告  活动展示  安全教育  政策法规  武装工作  处长信箱 
欢迎光临山西师范大学武装保卫部(处)主页!
 
校园安全温馨提醒(二...
2024年全民国防教育宣...
武装部教师参加山西省...
我校开展防范电信网络...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
校园安全温馨提醒(二...
保卫部召开近期重点工...
治安科工作职责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部门职责>>正文

 

治安科职责范围
2013-06-15 00:00 admin  审核人:   (点击: )

   一、配合、组织学校有关部门开展法制教育,防火、防盗、防特、防自然灾害事 故的"四防"教育和道德教育,提高全校师生员工自觉防范意识。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政策、方针,严格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刑事、治安重点对象的历史和现实表现,分析研究各个时期的治安动态,密切注视敌情、社情动态,为处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三、掌握了解"列管"的重点人员及可能挺而走险分子的动态,发现异常,立即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挽救失足青少年的思想转化工作;疏导处理好内部矛盾工作;对学校内部矛盾激化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意外。

    四、协助处理突发性事件,维护学校的政治稳定。积极配合其它科室做好各项工作。

    五、确保学校"五管、要害"部位的安全。建立健全"五管、要害"部位档案。了解,掌握"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变动情况。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政治审查。督促,协助,指导"五管、要害"部门制定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定期对"五管、要害"部位进行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发现问题下发隐患通知,及时督促速改。对一时难以整的隐患要采取临时防范措施,确 保重点部位安全。

    六、做好礼堂,会议厅,澡塘,体育(场馆),外专楼、食堂,办公楼等公共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

    七、维护内部治安秩序,督促、协助有关单位部门健全治安保卫责任制,贯彻落实基层单位"谁主管,谁负责"的治安防范责任书的签订工作,配合基层单位逐级贯彻治安目标管理责任制,积极推动学校内部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八、做好首长、外宾、外教,留学生的安全保卫工作,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九、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防止窃密,失密,泄密事件发生。协助有关部门对接触机密人员政治审查;做好科研安全保卫工作,落实保卫措施。配合追查窃密,失密和泄密事件,确保国家机密安全。

    十、认真做好学校举办各种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安全工作。做好敏感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打击现行破坏活动,积极协助追查各种政治性案件、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自然灾害事故。协助上级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案件。配合兄弟单位协查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依法办案,秉公执法。查处案件工作要主动、及时,内查外调材料准确无误,案卷规范内容完整,使用法律适当,准确具体,无上诉和败诉案件。

    十二、加强夜间执勤、巡逻、守护工作,预防各类盗窃流氓、殴斗行为的发生。对可疑人员、车辆进行盘查、验证,同各种违法犯罪人员开展斗争,依法查处违法犯罪人员。

    十三、加强校园管理,整顿校园治安秩序,随时取缔在校园内摆摊设点的商贩,清理闲杂人员,优化学校治安环境。

    十四、加强对暂住人员的管理,对各类临时工、民工队、流动人员要建立档案,来去都要进行登记备案。要求用人单位严格按规定,留用证件手续齐全的临时人员。防止有劣迹和违法犯罪人员假报藏身,以免发生严重后果。

    十五、积极、热情、慎重地配合学校各有关部门做好其它协查工作。

    十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宜。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山西师范大学保卫部(武装部)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339号
电话:0351-2051142        邮编:030031        制作与维护:张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