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生:
新学期即将开学,校园再次充满了欢声笑语与蓬勃朝气。然而,在这一片欣欣向荣之下,我们也要注意识破那些隐藏在暗处的电信诈骗“黑手”,守护好自身财产安全。以下是典型电信诈骗类型,请大家认真学习。
1.网络刷单诈骗
网络刷单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不要轻信网络上“高佣金”“先垫付”等兼职刷单的信息。不要被高额报酬所迷惑,更不能抱侥幸心理相信骗子的退款和返利承诺,以免遭遇连环骗局。
2.虚假退款诈骗
假如您接到自称电商平台客服的电话,一定不要轻信、更不要转账汇款,当您拿不准情况时,请直接拨打该平台官方客服电话进行核实。正规的退款退货,款项会由支付渠道原路退回,不需要买家再提供银行卡号,不会索取验证码,更不会以验证信誉为幌子诱导您下载各种网贷软件贷款转账!
3.冒充熟人诈骗
遇到自称熟人、领导,通过短信、微信、QQ、钉钉等方式添加好友,并要求转账汇款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务必致电或当面核实身份、信息的真实性,避免被骗。
4.虚假收费诈骗
凡是在学生群、家长群中以“老师”身份索要学费、班费、资料费诱导学生和家长扫码转账的,要通过多种途径仔细核对对方身份,无法证实身份的都是诈骗。
5.网络游戏虚假交易
玩游戏时一定要保护好个人账号信息,不要向任何人透露自己的信息,游戏产品交易要通过正规或者官方平台进行,拒绝一切所谓“客服”的私下转账和脱离平台的游戏账号、装备交易。
6.虚假兼职招聘
面对来路不明的“高薪兼职”工作,要始终保持警惕,不要被快速获利的虚假承诺所迷惑。请牢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寻找兼职要通过正规平台,求职过程中,不要将身份证、银行卡、电话卡等重要证件和物品交给对方。
7.地推引流诈骗
如果遇到扫码免费领礼品、转发兼职广告、拉人进群等情况,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诈骗分子往往混入其中实施诈骗行为。使用手机、电脑时,请勿扫描或点击来源不明的二维码、链接等,勿向陌生人透露个人敏感信息。
8.警惕“帮信罪”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为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罪名,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与电信诈骗等网络犯罪联系紧密。帮助诈骗分子架设呼转设备、提供通信线路、拨打转接电话等行为均涉嫌违法犯罪,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9.租售个人账号
诈骗分子在朋友圈和微信群发布诸如“闲置小号换零花钱”之类的租售微信账号信息。这些网络“黑灰产”通过租赁或购买正常微信用户账号,进而利用这些账号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逃避监管。如果用户明知不法分子将利用其账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而仍选择租售,那么该用户可能会因协助犯罪而面临法律责任,切勿尝试此类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