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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校园安全温馨提醒(四十三)
2025-12-02 16:21     (点击: )

各位师生:

2012年,国务院正式批复设立12月2日为“全国道路交通安全日”。数字“122”不仅对应着公安报警电话,更有着“交通事故报警”的警示意义。2025年12月2日是第十四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是“文明交通 礼行天下”,旨在倡导现代文明交通理念,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一步增强公众出行的安全感,守护生命与幸福。小习惯藏大隐患,莫拿生命赌路程,这11类危险交通行为务必时刻警惕!

1.分心驾驶

案例:某学生骑行电动车在路上行驶时,一边低头看手机一边骑行,分心驾驶与同方向正常行驶的一辆黑色轿车发生刮蹭,学生倒地,造成两车部分损坏。

温馨提醒:开车时不要接打电话、刷视频等,不要频繁看导航。开车前将车内物品摆放好,避免低头/弯腰捡东西。开车时吃东西与乘客交谈等行为,也可能导致事故发生。驾驶非机动车时严禁看手机、玩手机,不得双手离把或手中持物。

2.“鬼探头”

案例:2025年2月,新疆特克斯县,三名儿童在路边玩耍。其中一名儿童在两辆汽车经过后,忽然向对面小跑横穿马路,结果被对向一辆恰好经过的SUV撞飞。幸运的是,路面有冰雪,SUV速度并不快,儿童被撞倒后在地面滑了数米远,未造成严重伤害。

温馨提醒:机动车驾驶人在经过大型车旁、居民区和路口等区域要减速慢行、脚备刹车在不禁止按喇叭的地方可鸣笛提示斑马线前要礼让行人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过路口时注意观察车辆情况,不要着急抢行,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

3.致命盲区

案例:2024年3月,陕西安康一名女子骑电动自行车接孩子回家,在试图从一辆正在倒车施工的大车侧面穿过时,由于距离过近,小女孩被大车轮胎处的挡泥板刮倒,并卷入车底。

温馨提醒:上车前,绕车观察一周倒车前、前行时,多观察后视镜若急转弯时,A柱挡住了视线,扭动下脑袋避过盲区。变线时,除了看外侧后视镜也要观察车辆侧方有无车辆靠近视线不好时、未弄清楚车尾情况时,切勿盲目驾车。

4.“开门杀”

案例:2023年6月,广东汕头,小车司机徐某搭载一名乘客行驶至某路段时,将车停靠在路边,车内乘客打开了车门,车门与刘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刘某连人带车摔倒在地,颅脑重伤。

温馨提醒:驾驶人停车时要选择安全合法的停车位置乘车人下车前要看清车辆前后左右的来往行人、车辆状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开门下车。步行和骑行人员路过停在路边的车辆时,特别是刚停下来的车辆和打双闪的车辆,要注意防范车门突然开启。

5.不戴头盔不系安全带

案例:2023年,广东东莞,罗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至红绿灯路口直行时,被一辆右转弯的重型货车撞倒。罗某倒地后头部遭车轮碾压一次、碰撞一次,但她正确佩戴了合格的安全头盔,头部受到非常有效地保护,仅脸部擦伤、脚趾骨折。

温馨提醒:“一盔一带”是保障骑乘人员、驾乘人员生命安全重要防线。驾乘车时安全带前排后排都要系,安全带腰带位置要紧贴髋骨,不压硬物。儿童坐后排使用儿童安全座椅骑乘者应购买合格的头盔,水平佩戴头盔不可前仰或后翘,调节至头盔不晃动并感觉舒适,耳朵的位置正好位于前后两个织带中间,下颚处留有一指空隙。

6.超速行驶

案例:2024年10月,在江西景德镇,一场因超速引发的悲剧无情上演。一对江西夫妇抱着年仅一岁的孩子过马路时,一辆挂着粤A车牌的特斯拉以将近130迈的惊人速度疾驰而来。如此骇人的车速,让驾驶员根本来不及做出有效反应,车辆径直将一家三口撞飞,那一刻原本幸福的家庭支离破碎。

温馨提醒:驾驶人应遵守道路限速规定,安全行车勿超速,同时在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驾车行经农村地区,注意避让道路两侧车辆和行人,切勿在弯坡路段超速行驶变道超车。

7.超载超员

案例:2025年10月28日4时37分许,成都市新都区普利大道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江某某驾驶川A9***N号牌小型面包车(核载7人,实载11人),追尾碰撞上一辆停放在路侧的重型半挂车。事故造成面包车内6人不幸死亡、5人受伤。

温馨提醒:车辆超载会增加在行车过程中的不稳定性驾驶车辆运载货物或乘客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的装载规定,不得超限超载,乘客应拒乘超载车。

8.人货混装

案例:2019年9月21日8时许,江西大余县杨某驾驶货车,货厢上装载风力发电使用的锚杆并搭乘被害人陈某、阴某,行驶至大余县内良乡李洞村路段时,因人货混装,货厢内锚杆挤压陈某和阴某,导致陈某经抢救无效死亡、阴某轻伤一级的交通事故。

温馨提醒:货运机动车禁止载客,违法违规装载货物将加大爆胎、翻车等风险,严重影响行车安全。货车、三轮车以及农用车驾驶人切勿违法载人、人货混装,乘车出行拒绝搭乘货车、三轮车以及客货混装的车辆

9.疲劳驾驶

案例:2025年10月31日下午2时许,王某驾驶大货车沿左权县国道340线行驶,当车辆行至芹泉镇村附近路段时,因长时间驾车产生困意,王某瞬间反应迟钝,车辆失去控制,径直侧滑至路旁,现场十分惊险

温馨提醒:深夜、凌晨和午后警惕疲劳驾驶。若感觉困倦、状态不佳一定要到安全地带停车休息。非接驳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要停止运行,驾驶人做到夜间停驶休息,不违规通行。

10.开斗气车

案例:2023年10月24日10时,赵某与郭某某因琐事发生纠纷后,郭某某驾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离开,赵某看到后,便驾驶自己的小轿车在其后面追赶。当郭某某驾车行驶至A道路时,赵某驾车欲将郭某某的车辆逼停,郭某某随后调头,驾车返回B道路继续向西行驶,赵某驾车在后面追赶,二人超速行驶、追逐、别车、逆行、压实线变道。在赵某超车欲拦停郭某某车辆的过程中,郭某某驾车与被害人冯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冯某某当场死亡,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温馨提醒:不开斗气车,不强行超车、强行会车不随意变更车道或在车流中穿梭抢行如遇交通拥堵时,耐心等待,依次排队通行切莫占用应急车道,以免影响救援车辆通过。

11.二次事故

案例:2023年6月21日,刘某驾驶甲车,沿连霍高速行驶时与王某驾驶的乙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某受伤,甲、乙两车及所载货物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十几分钟后,邵某驾驶丙车行驶至事故地点时,未注意到前方停放的车辆,又撞击因事故停在车道内的甲车,造成甲、丙两车均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该事故发生几分钟后,刘某驾驶的甲车开始燃烧。

温馨提醒:在公路上发生事故车辆无法移动时,切勿留在车内,驾驶人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在事故区域后方150米设立提示标志,同时迅速报警。谨记“车靠边、人撤离、摆标识、即报警”

每一个真实的案例都是血与泪的教训,我们每一次规范通行,都是对生命的守护;每一条交通规则,都是平安的底线。值此全国交通安全日,愿我们都能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共守道路秩序,用责任守护生命与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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